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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創達投資債權轉讓01號】
【規模/期限】5000萬/期;18個月
【付息方式】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剩余收益(固定3月20、6月20、9月20、12月20付息)
【預期收益】:
10萬(含)- 50萬(不含)8.5%
50萬(含)-100萬(不含)8.9%
100萬(含)-300萬(不含)9.3%
300萬(含)及以上:9.7%;
【融資方】微山縣xx集團有限公司
【擔保方】山東xx展有限公司
【資金用途】微山縣新河區舊城改造項目和夏鎮街道老運河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增信措施】:
強力擔保:山東省xxxx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責任保證擔保。
應收帳款:微山縣創達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對應山東省微山湖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2.18億元債權作為質押擔保。;
【項目亮點】
融資方主體評級AA,微山縣國資委100%控股,公司總資產90.2億,資產負債率47.8%,年凈利潤9090萬,履約償還能力強。
擔保方主體評級AA,由微山縣國資委100%控股,公司總資產76.59億,資產負債率39.39%,擔保代償能力強。
優質知識分享: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沒有固定現場致使責任無法劃分,且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推定雙方承擔同等事故責任; 沒有固定事故現場,致使事故責任無法劃分,雙方都存在過錯,在雙方都沒有證據證實對方存在過錯的情形下,應推定雙方承擔同等事故責任。 因一方逃逸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是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適用公平責任原則,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如果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首先應按照機動車有責任的標準由交強險賠償; 超過交強險范圍的,再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公平原則分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程發包人是不會承擔侵權責任的,一般侵權責任都會由總承包人進行承擔,但如果造成的情況比較嚴重的話,那么作為受害的一方是可以把發包人列為被告,從而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工程發包人承擔侵權責任嗎? 一、工程發包人承擔侵權責任嗎? 發包人不承擔侵權責任的,發包人也可能會成為被告,實際施工人可以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二、建筑工程有哪些發包方式? 1、工程總包的方式 發包人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發包給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作為施工的總承包單位
總承包單位必須具備施工總承包的資質
總承包單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務
其可以視工程的需要,并經過發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單位作為分包單位配合施工
2、工程總承包管理方式 發包人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作為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在該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管理下,發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單位發包
一般情況下,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具體的工程項目需要再進行分包的發包工作,把具體的施工任務發包給分包商來完成
3、平行發包方式 發包人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分解,將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程的發包人就是對自己建筑項目實施發放的人,對于此人只要與承包方簽訂了建設工程合同,那么一切責任就會由承包方來進行承擔,而與發包人是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協商清楚,避免之后引起各種糾紛
微山創達投資債權轉讓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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